谢东萌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2019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破除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的法律障碍,为推进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加快乡村振兴创造了条件。我区对此高度重视,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路径,经摸排,我区符合入市条件的集体土地总计724亩。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我区集体土地的实际情况,学习借鉴试点地区的经验,探索符合我区特色的集体土地入市路径。
二是充分释放政策红利。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不突破“三条红线”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好城乡建设、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在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空间需求。
下一阶段,我局将充分吸收您的建议,多措并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快推动乡村振兴。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陵分局
2021年6月3日
负责人签章:吴晖
经办人姓名:伍蓝 联系电话:87933719
是否已面答:是
抄送:区人大代表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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