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经济开发区、广陵新城、东南新城、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食品产业园,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扬广办〔2020〕2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工作
要求,确保2020年各项重点工作如期完成,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区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主动与市各牵头部门对接,了解掌握本行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制定情况,并采取多种形式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主动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接受社会和企业员工监督,并加强检查督促。
报送内容:区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报送本行业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情况,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情况〔报送数据应为全区情况,含乡镇(街道、园区),下同〕。
二、关于“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热线,督促企业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利用社会、舆论和企业员工的力量参与监督,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报送内容: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报送制定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设立的安全生产举报热线号码,在主要媒体公开宣传的情况(报纸、电视或网站宣传截图照片至少各1张),今年以来受理安全生产方面举报及兑现奖励情况,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的企业数及百分比。
三、关于“企业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报送内容: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报送至少2家本行业领域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企业数及百分比,今年以来对企业建立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执法检查的情况。
四、关于“企业要完成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建档工作并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管控措施”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督促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对存在较大或以上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建立运行、巡检、维修、保养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事故应急处置卡,配备消防、防雷、通讯、照明等应急器材和设施,控制人员进入,并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体检式安全评估,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状态。
报送内容: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报送企业完成重大危险源排查建档、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管控措施的情况及完成百分比。
五、关于“企业要完成危险作业事项的排查和管理制度、措施的制定”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组织对危险作业进行排查和风险分析,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报送内容: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报送至少2家本行业领域企业完成的危险作业事项排查及制定的管理制度、措施,今年以来组织涉及危险作业内容的培训次数,完成危险作业事项排查并制定管理制度、措施的企业数,对企业涉及危险作业执法检查的情况。
六、关于“修订完成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戒制度,对存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从严实施监管。
报送内容: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报送修订完成的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以及今年以来实施联合惩戒的情况。
七、关于“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报送内容: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报送制定出台的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
八、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推动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加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督导检查,切实督促问题隐患整改,综合运用指导督促、约谈警示、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切实推动责任落实落细。
报送内容: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报送今年以来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主要问题,以及开展约谈警示、移送司法机关情况。
以上内容请各专项整治各牵头部门于今年第四季度每月20日前各报送一次,已经完成的不再报送(10月20日首次报送时要全面报送);第四季度选树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经验做法10月20日前报送,区安委办将进行汇总审核并报市安委办,请务必高度重视。其他工作请对照《实施方案》,按照序时进度抓紧推进落实,确保按时完成。
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参照区安委办做法,对照《实施方案》,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联系人:吴明涛,邮箱:1345645816@qq.com。
附件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
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热线 |
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企业完成重大危险源排查建档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管控措施 |
企业完成危险作业事项排查和管理制度措施的制定 |
修订完成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
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 |
各级开展督导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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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
落实承诺制度的企业数(家) |
完成百分比 |
是否建立本地区举报奖励制度 |
是否设立举报热线 |
今年累计受理举报数(件) |
今年累计兑现奖励金额(万元) |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的企业数(家) |
完成百分比 |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数(家) |
完成百分比 |
对企业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立案数(件) |
处罚金额(万元) |
重大危险源排查建档数(个) |
完成百分比 |
建立管理制度百化比 |
落实管控措施百分比 |
完成危险作业事项排查并制度管理制度、措施的企业数(家) |
完成百分比 |
对企业涉及危险作业的违法行为立案数(家) |
处罚金额(万元) |
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涉及危险作业内容培训(次) |
是否修订完善 |
今年累计实施联合惩戒(家) |
技术服务机构数(家) |
是否制定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制度 |
是否制定第三方评价制度 |
检查单位(家) |
发现主要问题(个) |
约谈警示(家) |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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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党政部门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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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区各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牵头部门
发改委、商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文旅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民宗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