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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1002014411636D-2022-030 文件编号: 扬广府发〔2022〕50号
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扬州市广陵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7-25 公开日期: 2022-07-28
时效:
关于成立扬州市广陵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7-28  访问量: 

东南新城、广陵古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415日全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专项工作部署会精神,加快构建全区城市发展新格局,推进城市建设由增量扩张向存量提质转变,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空间格局、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化、塑造城市特色,建立规范有序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试行)》(扬府发〔202173号)指示,结合广陵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扬州市广陵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全区统一指导和协调城市更新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

组  长:郎  俊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王飞飞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万潇潇   副区长

        仲子午   副区长

        梁  波   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王  兵   副区长

成  员:沙霖云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永亮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俞  扬   公安分局副局长

        许  伟   区发改委主任

        高尔兵   区教体局局长

        刘明辉   区工信局局长

        邬益军   区民政局局长

        吴  尚   区财政局局长

        吴  晖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

        刘  扬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叶全跃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治平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董大军   区水利局局长

        王正东   区文旅局局长

        梁  春   区审计局局长

        徐安林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李有楠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戎利宝   区信访局局长

        苗永前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倪志坚   市公房管理中心主任

        翟小鹏   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朱  午   东南新城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杨丛刚   广陵古城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朱东静   湾头镇政府镇长

        张晶晶   汤汪街道办事处主任

        卢  冬   曲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梁  钧   文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崔东   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蒋兴国   汶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任唯伟   区城投集团总经理

        尹景益   区文旅集团总经理

        朱金峰   区广汇集团总经理

一、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1、研究制定城市更新的相关政策;

2、审核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3、审核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

4、督查、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国有企业的城市更新工作;

5、区人民政府赋予的有关城市更新的其他职责。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叶全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联系城市更新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城市更新的项目实施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

2、组织制定城市更新标准;

3、开展城市更新的监督检查;

4、宣传、贯彻城市更新的有关政策;

5、负责城市更新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监控信息系统的平台建设,做好更新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情况的入库,实现全流程覆盖、全方位监管。

6、领导小组明确的与城市更新相关的其他职责。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分工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推进本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组织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组织本辖区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组织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

2、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审核单元规划;组织城市更新范围内的土地整合归宗、土地整备;查处违反规划许可规定的违法更新行为。

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公用设施(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建设专项规划,负责区级相关城市更新项目的建设。

4、区水利局:组织编制水系修复类规划,负责市级水系修复类项目建设,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的水系修复类项目的建设。

5、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将政府投资的重大城市更新项目纳入年度计划。

6、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

7、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城市更新项目市级资金支持政策,配合发改、住建等部门向上争取资金。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相关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更新工作。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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