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扬州市关于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部署,继续以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进省“三美一高”生态宜居美丽示范创建,决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暨农村垃圾专项治理,根据市政府办《扬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十百千万”行动暨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决定于3月下旬至12月上旬,在广陵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暨农村垃圾专项治理行动。
2、文件主要涉及哪个机关,有没有其他机关?
涉及镇政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文件的主要任务?
按照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整治的要求,重点实施“五清一运动”。
4、什么是“五清一运动”?
1、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清理河塘沟渠。3、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4、清理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5、清理乡村公共空间。6、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
5、清理农村生活垃圾的重点区域?
“四沿”(铁路沿线、高速公路沿线、国省干道沿线、农村县乡道沿线)、“五旁”(宅旁、村旁、田旁、路旁、水旁)
6、行动的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各地要认真梳理村庄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形成村清单、镇方案;2、集中攻坚阶段(3月至11月),各地要通过日常管护与集中攻坚相结合,整治突出问题,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村庄清洁成效;3、总结评估阶段(12月中旬),以各地为单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实施情况,12月10日前报送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暨农村垃圾专项治理总结情况。
7、文件实施的目标?
围绕环洲一号公路沿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重点打造广陵区北洲主排河、农村生态河道、广陵区太平洋大道,围绕重点庄台、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打造21个节点环境,推进72个庄台开展人居环境全域整治,推动300个家庭参与美丽庭院示范户建设。通过开展两个专项行动,推动村庄环境由干净整洁有序向生态宜居美丽提升,共建道路整洁美、庭院干净美、村容村貌美、河湖水域美、田园风光美的“五美”乡村。
8、文件涉及部门的相关职责?
党委农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城管部门加强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指导农业废弃物处置利用,引导农民做好房前屋后、屋内庭院清洁整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道路沿线路域垃圾综合整治;生态环境、水利部门牵头指导农村水环境整治;妇联要充分发挥妇联在家庭工作领域的传统优势,积极指导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
9、文件实施后,如何加强督促检查?
为确保两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下发《关于开展广陵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暨农村垃圾专项治理督导检查的通知》,各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每月至少开展一轮督查,每轮督查覆盖各地,各地督查村比例至少占30%,并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摸清情况、发现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10、文件的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推进。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各部门要将专项行动与业务工作统筹谋划、联动推进。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四不两直”调研,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对问题线索处置的跟踪监督,及时补齐短板。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强化“门前三包”制度,提高农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主动性、积极性。